摘錄自牧師推薦的《屬靈操練禮讚》中「禁食的操練」章節,有非常詳盡的禁食方法和注意事項。
⊙禁食的目的
禁食必須永遠都以上帝為中心。
約翰.衛斯理宣告說:「首要的是,禁食必須對主而做。」要脫離愛福氣過於愛賜福氣的主的觀念。這基本的目的一旦在我們心中固定以後,我們就可以更進一步去探討禁食中另一些次要的目的。
禁食比其他任何一種操練更能反映出那些控制我們的東西,這對一位真正可望被更新的門徒乃是一種最美妙的好處。我們用食物和其他好東西把我們裡面的東西遮蓋起來,可是在禁食時,這些東西再次浮現。大衛說:「我以禁食降卑我心。」(詩六九10,「降卑」中譯作「刻苦」)
禁食幫助我們在生活中保持平衡。我們容易讓非主要的事務在我們的生命中佔優先權,我們容易貪求一些我們並不需要的東西,直到我們受它們的奴役。保羅寫著說: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那一件,我總不受它的轄制。」(林前六12)禁食的操練帶來自由。
⊙禁食的實施
開始的時候做部份的禁食,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;許多人發覺,從午餐到午餐是最好的時間。這便意味著你有兩頓不吃正餐,喝點新鮮果汁是挺好的。可以每週一次這樣做,連續幾星期。禁食時需要監管的是內在的崇拜態度,保持在禱告、歌唱和崇拜的心境中。在停止禁食的時候,先吃些蔬菜水果,同時內心應當滿有喜樂。
經過兩三個禮拜之後,你便預備好去嘗試24小時正常的禁食。只喝水,但是要喝的適量。如果喝白開水覺得索然無味,可以加一點檸檬汁。在禁食期未完之前,會覺得有點飢餓的痛苦,或者不舒服。安靜下來,經過短時間飢餓感會過去,你的身體沒有你想像中那麼需要食物。約束自己,不讓別人注意到你在禁食,只讓那些必須知道你在禁食的人知道這事。
已經完成幾次的禁食,而且有點屬靈的成就之後,進一步的實行36小時的禁食。完成了之後,便是適當的時候去尋求主的旨意,看看祂是否要你繼續更長時間的禁食。3天~7天是一個好的期限,也許對你生命的路程會有一個重大的影響。最初的3天,身體上的不舒服通常是最難受的;到第4天,飢餓的痛苦開始減弱,軟弱無力可能達到一種地步,甚至最簡單的工作也要做極大的努力,休息是最好的治療法,許多人發覺這是禁食中最困難的一段時間。到第9-10天,便只有輕微的不適,你會覺得心曠神怡,注意力更容易集中,並且覺得似乎可以無限期的禁食下去。從第21-40日或更長的時期,飢餓的疼痛會重新出現。這是表明身體已經用盡了它一切的儲備,這時應該停止禁食。
有些人的身體不適宜禁食。糖尿病患者、懷孕的婦女,以及心臟病病人都不宜禁食。
在開始較長的禁食之前,有些人覺得要多吃一些,這是不明智的,禁食開始前1-2天少吃一點比較好。經過一段長時間的禁食以後,應該先喝果菜汁,起初只喝一點點。第2天可以吃點水果,喝點牛奶或優酪乳。然後可以吃新鮮的沙拉和煮熟的蔬菜,先不要吃油和澱粉類食物。
聖經講的禁食主要的工作是靈界的事,在靈性方面所經歷的事,要比在肉體方面所經歷的事更加重要。當禁食終止時,我們會自然的鬆弛下來,疏於防範,這是需要注意的。
禁食能夠在屬靈的境界帶來突破,是任何其他方法所不能達到的。它是上帝恩典和祝福的一種媒介,是我們應該重視的。衛斯理這樣說:「……促使上帝的子民,在歷世歷代,都蒙指導,採用禁食,作為一種媒介……乃是由於上帝自己曾經這樣教導……不管有什麼理由去甦醒古人,叫他們熱心的時常實施禁食的責任,那些理由仍舊具有同等的力量去甦醒我們這樣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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